「司法不是個人宣洩情緒的工具」女師誣告好友 檢引法律著作教誨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司法不是個人宣洩情緒的工具」女師誣告好友 檢引法律著作教誨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廖姓女教師坦承犯行後,檢察官戴旻諺給她緩起訴,並希望她理解司法不是個人宣洩情緒的工具。(資料照)

2025/03/02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廖姓女教師與好友唐姓女子起爭執,廖女竟誣告唐女盜刷信用卡,被台中地檢署轉為被告後,廖坦承犯行,檢察官戴旻諺給她緩起訴時,特別引用法學教授黃榮堅的著作,以「雖然世界令人不滿,我們還是不能製造傷害」,對廖女闡述藐視司法的後果,並希望她理解司法不是個人宣洩情緒的工具。

世界令人不滿 還是不能製造傷害

檢給緩起訴 盼女師做回學子榜樣

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廖女是小學教師,去年十一月與唐女相約赴泰國旅遊,把信用卡拍照傳給唐女,請對方代購機票,但兩人因細故吵架,取消旅遊,廖女索求機票退款未果,向警方誣指唐女盜刷她的信用卡,還提出刑事背信罪告訴;台中地檢署查出真相,將唐女不起訴,同時究辦廖女誣告罪。

廖女承認犯行,向唐女道歉,唐女表示不追究,檢方給予廖女緩起訴處分,條件是支付公庫三萬元及參加兩場法治教育。

不過檢察官認為廖女犯誣告罪很不應該,耗費上千字篇幅,援用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黃榮堅撰寫的「靈魂不歸法律管:框架世界底下一個法律人的逃脫記事」及「刑罰的極限」兩本著作,教誨廖女。

緩起訴書引著作內容「當不誠實成為一種現實文化…最嚴重的成本可能就是人心中的正義理念」,檢察官延伸說,廖女誣告就是不誠實行為,導致唐女背負犯罪嫌疑人身分,如果司法一時不查,唐女可能刑責加身,恐將質疑正義何在?

戴旻諺還說,廖女誣告行徑影響諸多司法人員,檢察官要審閱證據與開庭,書記官要製作筆錄與書類,法警要站庭,錄事要寄傳票,郵差要送傳票,司法人員耗費時間,「被迫把人生浪費在一件被告心知肚明,根本不存在、毫無調查必要的誣告案」,此對司法人員與體制的侵害非同小可,也是對司法莊嚴與權威的藐視。檢方強調,司法不應該是個人宣洩情緒的工具,希望她重新做回學子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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