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夫妻為離婚官司纏訟5年/法官寫詩勸:安有一日是寧日?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教師夫妻為離婚官司纏訟5年/法官寫詩勸:安有一日是寧日?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苗栗地院法官李太正審理一對打了五年離婚官司的教師夫妻,做出准離判決,並援用古詩「恨愛不容,放下才能拾起」,甚至自己寫詩:「上千日子盡攻防,安有一日是寧日?」勸解二人。(資料照)

2025/03/02 05: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不少民眾認為司法起訴或判決書詰屈聱牙、深奧難懂,但現今已有不少司法官認為,司法書類應貼近大眾,力求文書帶有情感或溫度,並能引發共鳴,彰顯法律價值。苗栗地院法官李太正審理一對打了五年離婚官司的教師夫妻,做出准離判決,案件還可上訴,他援用古詩「恨愛不容,放下才能拾起」,甚至自己寫詩:「上千日子盡攻防,安有一日是寧日?」勸解二人。

書類貼近大眾 更能引發社會共鳴

李法官也引用「聖經」哥林多前書指出,愛的真諦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並在判決書加註「法院的勸誡與祝福」,表示夫妻二人都是授業解惑的知識份子,卻在法庭互控攻防五年,剛學會走路的二歲兒,一晃眼已是國小學童,應該是盡情跳躍奔馳,努力迎向未來,卻不知心靈深處會烙下什麼樣的父母印痕?

仇恨的父母很難給孩子真正的愛

李太正盼望雙方用冷靜的心,明白愛的真諦,希望二人能閱讀黎巴嫩文豪紀伯倫名詩「孩子」的全文,領悟雖不再是夫妻(判決離婚),卻還是父母,能明白「仇恨的父母很難給予孩子真正的愛」。

台中市二○一九年發生轟動一時的母子三屍命案,台中地檢署翌年起訴殺害同居人與雙胞胎兒子的陳宏嘉,檢方在起訴書上,也引述紀伯倫的名詩「孩子」,以詩中「你的孩子不是你的,他們是生命的子女,是生命自身的渴望」文句,闡述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屬品,父母無權用自身價值觀,剝奪孩子生存權的理念。

台南縣男子陳夆典於二○一八年,不滿余姓房東勸他勿在房間內抽菸,將余男殺害棄屍,台南地院合議庭判陳男無期徒刑,在判決書中引述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的台詞「全天下沒有一個爸爸媽媽要花廿年去養一個殺人犯 」。

合議庭闡述,開庭時屢見陳男的母親旁聽,頻頻拭淚,法官盼望年輕的陳男,如有復歸社會之日,要做對社會有益之事,彌補自己對慈母與死者家屬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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