槓館長!開貨車撞「成吉思汗」健身房 上訴駁回仍重判5年8月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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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林姓男子因應徵未果,去年5月竟開貨車衝撞台中北屯「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台中高分院今宣判駁回上訴,仍維持原審5年8月徒刑。圖為當時貨車衝進「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大廳。(資料照,警方提供)
2025/03/11 11:44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姓男子去年前往網紅「館長」陳之漢開設的健身房應徵未果,竟開貨車衝撞台中北屯「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幸好人員及時閃避無人傷亡;台中地院認為林男明知當時健身房內人員眾多,竟基於殺人的不確定故意的犯意衝撞,依殺人未遂重判5年8月,林男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仍不採信林男辯詞,今天宣判駁回,仍維持原審5年8月徒刑。可上訴。
台中地院判決指出,林姓男子因前往「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應徵未果,傳訊息也未獲回應,去年6月12日竟趁開貨車幫友人載運物品前往回收場回程時,表示要開車去別的地方,坐在副駕駛座的友人察覺有異想報警,林男卻搶走友人手機不讓他報案。
林男在晚間7點39分左右開車抵達「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前的對向車道,立刻駕車左轉朝健身房的大門衝撞而駛入館內,造成大門向前噴飛撞到前方的矮桌及紅龍柱,地板磁磚也被壓壞,員工和會員見狀紛紛閃避,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林男肇事後一度下車離開,後來又返回現場遭警方逮捕送辦。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當時是下班後的夜間時段,是民眾到健身房運動的尖峰期、健身房門口的民眾進出頻繁,且當時有員工在在櫃檯內、10幾名會員在閘門後方的區域,還有一名男子正準備從閘門走向大門,一旦有員工、會員恰好靠近大門、坐在左側座位區,或林男行車方向有所偏移,則駕車衝撞的行為,可能波及館內之人員,進而發生致人死亡的結果。
林男審理時,對於涉及強制、損壞他人物品等犯行均坦承不諱,不過矢口否認有何殺人未遂犯行,辯稱「我有注意稍微看一下有沒有人才撞下去,我當時想說只會撞到門、不會撞到人,我沒有殺人、想要撞誰的意思」。
不過法官不採信,一審依殺人未遂判處5年8月徒刑,林男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法官審理後,仍不採信林男的辯詞,今天判決駁回,仍維持5年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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