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知名社工陳虹秀被判暴動罪 追殺反送中抗爭又一例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香港知名社工陳虹秀被判暴動罪 追殺反送中抗爭又一例 - 國際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香港社工陳虹秀在2019年「反送中」抗爭期間,使用擴音器呼籲警方冷靜和保持克制,被控犯下暴動罪。(法新社)

2025/03/12 06:08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2019年8月31日香港爆發大規模「反送中」抗爭之際,知名社工陳虹秀(Jackie Chen Hung-sau)因為在港島灣仔軒尼詩道和盧押道一帶的抗議現場,使用擴音器呼籲警方冷靜和保持克制,被控犯下暴動罪。儘管2020年法官裁定罪名不成立,但由於港府律政司上訴,11日重審時被法官裁定罪成,當事人被立即收監還押。

綜合香港媒體報導,本案3名被告承認暴動罪,但陳虹秀拒絕認罪。2020年10月,時任香港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經過審理裁定,針對陳虹秀及其他同案被告的指控證據不足,罪名不成立。但律政司不服,對陳虹秀及其他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的同案被告提出上訴。

上訴庭2023年7月裁定原審有誤,撤銷原審判決,改判律政司上訴成功,並將相關案件發還區域法院,由另一位法官重審。美聯社報導,本案再次凸顯當局對政治案件採取的強硬立場。

本案重審時,陳虹秀再次否認控罪,但法官鍾明新在11日的裁決中認定陳虹秀暴動罪成,並下令立即將她收監還押,預定4月9日宣判刑期。在香港,暴動罪的最高刑期為10年,但區域法院的刑期上限為7年。

鍾明新在判決書中指稱,陳虹秀在警方驅離人群時,仍選擇滯留現場;她雖然一再呼籲警方不要「大追殺」,即使在警方並無行動時亦然,但若真想緩和現場氣氛,也不會只針對一方發出呼籲,因此認定她的呼籲並非反映當時現場情況,而是與其他暴動人士集結行動,從而裁定她罪名成立。

陳虹秀是「戰地社工」組織成員,在「反送中」抗爭期間,經常手持擴音器在抗爭者和警方之間奔走溝通,監督警方的行動,並向民眾提供情感支持。

現年48歲的陳虹秀11日出庭時神情自若,並在法官宣判後向出庭旁聽的家人和支持者表示,「別擔心,你們多保重」。

路透報導,在法院重審本案並做出判決前,陳虹秀曾表示,她已經為最壞的結果做好準備,強調她當時的確只想為現場氣氛降溫,「我希望人人都保持善良、有良心並維護公道。」

陳虹秀在等待判決期間,仍持續從事社工工作,並向其他被指控和起訴的人士提供支持。5名辯方證人曾在法庭上作證,歷數陳虹秀的貢獻,包括曾參與2004年南亞大海嘯,以及2008年四川大地震的救災工作。

香港立法會去年修訂社工註冊條例,允許社工註冊局將受到國家安全相關指控並定罪的社工,解除社工資格。路透報導,陳虹秀暴動罪重審並被定罪後,可能失去社工的註冊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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