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控訴丈夫未盡人父扶養子女義務 家暴男賠掉婚姻及子女監護權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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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控訴丈夫未盡人父扶養子女義務 家暴男賠掉婚姻及子女監護權

鄧男未盡人父扶養子女義務,還被控家暴,不僅賠掉婚姻,還失去子女監護權。(資料照)

2025/03/11 11:1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鄧姓男子遭妻子控訴婚後未盡扶養子女義務,還出現家暴行為,導致雙方長期分居,鄧妻決定提告訴離並爭取3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屏東地院審理時,鄧男並未出庭抗辯,法官同意鄧妻訴求,准予離婚,並獨任3子女監護權,可上訴。

鄧妻主張,她與鄧男結婚7年,育有3名未成年子女,鄧男婚後卻無正常工作,未盡到扶養子女的責任,都是她負責照料,鄧男還出現家暴行為,導致雙方分居長達3年,期間僅前面2、3個月曾探視子女,之後便不再聞問,也未曾支付相關扶養費用,是她一肩扛起家計,鄧男毫無責任感,令她寒心,決定提告訴離並爭取子女監護權。

屏東地院委託專業社工實際訪視後,認為3名未成年子女都願意與母親一起生活,並受到母親妥善的照顧,鄧男在法院審理時,未出庭答辯,也未提出書狀陳述意見,法官衡量全案情狀後,准予鄧妻訴離及獨任3名子女監護權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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