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提案修法 軍人對敵表效忠 最重關7年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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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反制中共對國軍的滲透破壞活動,國防部昨日表示,將提出「陸海空軍刑法第廿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凡現役軍人對敵人為效忠之表示,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判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路透檔案照)
2025/03/11 05:30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中共對我國滲透無孔不入,國安局今年初發布的報告指出,去年起訴的共諜案達六十四人,其中廿八人是現役軍人。為強化反制中共對國軍的滲透破壞活動,國防部昨日表示,將提出「陸海空軍刑法第廿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凡現役軍人對敵人為效忠之表示,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判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強化反制中共對國軍滲透破壞
前陸軍上校向德恩被中國吸收為共諜,還穿著軍常服簽署「投降承諾書」,並收取五十六萬元「內應費」,但當時的「陸海空軍刑法」並無向敵人表態效忠相關罰則,最終向德恩被最高法院依貪污收賄罪判七年六月徒刑定讞。
國防部說明,近年國軍協同國安單位,共同偵破多起敵諜案件,凸顯中共之情報刺探及間諜活動日益猖獗,其主要運用金錢、投資、賭博等方式,利誘吸收現役軍人,以簽署書面、拍攝影片等手法,對敵人宣誓效忠,已嚴重損害國家安全,因此特別研擬修正「陸海空軍刑法第廿四條」,將於完成預告及法制程序後,陳報行政院審查。
國防部擬具「陸海空軍刑法第廿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凡現役軍人以言語、舉動、文字、圖畫、電磁紀錄、科技方法等方式,對敵人為效忠之表示,足以生軍事上之不利益者,將判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防部強調,現役軍人依憲法及相關法令,應效忠國家、愛護人民,克盡職責確保國家安全,少數官兵叛國不法,除受國人唾棄,亦難逃恢恢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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