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死女友還「污辱」屍體 男憲兵判無期徒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掐死女友還「污辱」屍體 男憲兵判無期徒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許姓男憲兵掐死女友還污辱屍體,一審判他無期徒刑。(資料照)

2025/03/10 19:28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許姓男憲兵與同為憲兵的劉姓女友分手後,試圖挽回感情未果,去年5月情緒失控涉以雙手掐死劉女後,除毆打屍體外,甚至試圖侵入女友下體,事後還以劉女名義傳訊,偽造劉女仍活著假象,許男獲知劉家人報警後,一度畏罪持刀割腕自殘,警方趕抵逮捕許男,新北地院今依現役軍人殺人罪,判處許男無期徒刑。

據了解,許、劉2人去年案發時同為19歲,2人高中畢業後,各自加入軍旅簽下4年志願役,因分發同一單位漸生情愫,由朋友關係變成愛侶開始交往,劉女因覺得許男控制慾太強、屢屢發生爭吵,決定結束這段感情。

警方調查,許男「被收手」後懷疑劉女另結新歡,去年5月17日晚間跑到劉女住處談判,直到隔日上午9時許,因挽回未果,情緒失控竟涉以雙手掐死女友,再以拳頭毆打劉女頭部,甚至還試圖侵入劉女下體。

由於劉女與家人同住,當日她原本要跟家人一起出門,但到了約定時間卻未走出房門,劉女姊姊起疑、喊叫沒人回應;許男擔心犯行曝光,竟持女友手機傳訊「收到、再等等」。

劉女姊姊後來進入房門,見到妹妹竟躺在床上,身體已冰涼,嚇得趕緊報警;許男見劉家人打電話報警後,突然情緒失控,跑到廚房拿水果刀企圖輕生,警方據報趕抵將許男送醫包紮,因傷口不深,並無大礙。

檢方事後聲押禁見許男獲准,去年8月依現役軍人犯殺人罪、行使偽造準文書及損壞、污辱屍體罪嫌起訴許男,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

由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認為,許男分手後心有不甘,試圖挽回感情未果後竟腦羞成怒,徒手掐死被害人,致被害人生前飽受痛苦,於被害人死後竟還損壞、污辱被害人屍體,令被害人家屬因此受有永遠不可磨滅的心靈創痛,惡性甚為重大,並審酌許男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雖有意與被害人家屬調解,惟為被害人家屬拒絕等情狀,依犯現役軍人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至於犯損壞污辱屍體罪判刑4年,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判刑1年,定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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