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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翁違規穿越馬路害機車騎士摔死 先賠100萬換緩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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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翁坦承犯行,且取得家屬諒解,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2025/03/10 14:5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73歲陳姓老翁清晨穿越基隆市豐稔街時,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直接橫越馬路。導致曾姓騎士反應不及,擦撞陳翁後倒地,最終傷重不治,家屬則對陳翁提出過失致死告訴。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翁坦承犯行,且取得家屬諒解,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2年。
檢警調查,陳翁前年10月21日清晨橫越馬路,導致曾姓騎士緊急剎車不慎倒地,造成頭部等多處傷害,送醫搶救16天仍不治身亡。警方認定,陳翁有過失致死之嫌,依法將他函送法辦。
檢察官偵訊時,陳翁坦承犯行,表示因為自己未依規定橫越馬路,導致騎車的曾姓男子剎車不及,擦撞到自己後,摔倒身亡。檢察官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將陳翁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時陳翁始終坦認犯行,且表示願意先賠償家屬100萬元,換取刑事上的和解,民事賠償金部分,因沒有那麼多錢,請移送至民事庭審理,屆時看是否可以與家屬達成共識。
法官認為,陳翁穿越馬路時,應注意來車小心通行,卻直接違規穿越道路,雖死者騎乘機車也有過失,但考量陳翁犯後態度良好,且已支付100萬元賠償金給家屬,具有悔意;加上他並無前科紀錄,惡性非重,家屬也同意給予陳翁緩刑,故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翁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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