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學生過馬路小轎車闖紅燈還未禮讓 屏東警方要重罰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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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學生過馬路小轎車闖紅燈還未禮讓 屏東警方要重罰

小轎車疑闖紅燈,未禮讓一群學生過馬路。(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2025/03/08 11:13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一部小轎車6日放學時間,行經里港鄉里港國中前,不但闖紅燈還未禮讓正行走於斑馬線的一群學生,里港警分局表示,這種危害行人的行為最高可罰4萬1400元,將調閱附近監視器後開單告發。

里港警分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處72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另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1800~5400元,因此最少要罰9000元,最要罰4萬1400元。

里港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時,如遇有行人行走於行人穿越道時,務必優先禮讓行人通行,並注意遵循路口慢、看、停,行人停、看、聽,以確保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以免發生意外。

小轎車直接闖過道路未禮讓正在通過馬路的一群學生。(取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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