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養495頭豬未申請廢污水排放許可 挨罰不改恐判刑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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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因林姓男子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記者周敏鴻攝)

2025/03/08 10:17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林姓男子在桃園市飼養豬隻,數量最多時曾有豬隻495頭,但他未依法向桃園市政府環保局申請核發廢(污)水排放許可,去年1月26日被裁罰3萬元後,仍不停工而持續飼養豬隻,去年8月1日再被查獲送辦,桃園地檢署已因他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飼養豬隻超過200頭,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與定義的「畜牧業」,應申請核發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後,才能排放廢水,檢方調查,林男明知他未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文件,卻將飼養豬隻所產生的廢水排放到一旁農田水利會溝渠中,豬隻數量最多時,甚至達到495頭。

2023年12月22日,市府環保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林男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去年1月26日發函命令林男停工並裁罰3萬元,檢方表示,林男不遵停工命令,持續飼養豬隻,環保局人員去年8月1日再度前往稽查,確認林男持續違法,飼養的豬隻也仍超過200頭,將他函送桃檢偵辦。

桃檢調查時,林男坦承不諱,因他的行為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已向桃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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