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核三火警未通報非首次!前屏東縣長潘孟安10年前曾究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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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三廠2015年發生火警未通報,時任台電核能副總陳布燦曾拜訪時任屏東縣長潘孟安致歉。(資料照)

2025/03/06 15:16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台電核三廠火警意外,雖然只是廢棄水塔起火且控制,但未即時通報引發許多討論,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開車衝撞廠方大門抗議,屏東縣府也採最高額度裁罰;但這樣的通報落差,2015年時前縣長潘孟安(現總統府秘書長)也曾因深夜火警未獲通報究責台電;一名官員私下搖頭嘆,當時台電曾承諾不再發生,但似乎並未落實。

2015年4月間,核三廠二號機深夜11點58分因輔助變壓器故障而失火,二號機緊急停機,廠內竄高的白煙及巨響驚動周邊居民,所幸17分鐘內就緊急撲滅,但民眾當時嚇得睡意全消,雖然巨響及白煙很快消失,但恐懼卻因為資訊不透明蔓延,紛紛在各種社群軟體上緊張詢問:「要緊急撤離嗎?還是根本跑不了?」

當時的屏東縣長潘孟安批評「就是想隱匿才延後通知」,且要求行政院原能會(現為核安會)重懲核三廠,將窮盡一切行政手段究責,不排除移送法辦等,時任台電副總陳布燦南下致歉,強調將徹底檢討事故肇因,嚴格懲處失職人員,日後若再有事件發生,將要求第一時間電話通報縣政府,「核三廠承諾絕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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