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連2起貨車事故奪2命 警:未裝行車視野輔助恐挨罰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中連2起貨車事故奪2命 警:未裝行車視野輔助恐挨罰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交通大隊昨到沙鹿區一間貨運公司,召集駕駛人員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講習。(警方提供)

2025/03/06 12:13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今年至今大型車事故死傷件數雖少約11%,但近期大雅及烏日區接連發生兩起貨車與機車碰撞,造成兩名騎士喪生交通事故,引發關注,市警局為此到貨運公司宣導,強調大型車視野死角多,若未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可開罰,呼籲駕駛行車前務必檢查設備是否正常,保障市民交通安全。

有鑑於大型車事故的嚴重性,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昨天前往沙鹿區一間貨運公司,召集駕駛人員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講習,提行安全行車觀念。

交大統計,今年至3月2日為止,大型車發生交通事故計238件,比去年同期發生255件,減少17件,減幅為6.7%;死傷人數部分,今年有280人,去年同期為315人,減少35人,減幅為11.1%,而事故肇因分析,發現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為主要原因,分心駕駛(如恍神、緊張)及未保持行車安全間距則分居第二、三名。

交大提醒,大型車因體積較一般車輛大、車身噸位較重,一旦發生事故,危害程度往往比其他車輛更嚴重,且在道路上行駛時,因視野死角多,行進間不容易察覺其他用路人,更要透過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螢幕,察覺行車時的視野死角,是大型車重要的行車安全設備。

若未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處汽車所有人1.2萬元以上2.4萬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行車前務必檢查設備是否正常,保障市民交通安全,另行經無號誌路口,支線道車輛應停車再開,主線道車輛則應減速接近路口、小心通過,同時均應注意前方人、車路況,「防禦駕駛不可少」,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交大大隊長鄭鴻文說,大型車行駛時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轉彎或變換車道前務必使用方向燈,如需臨時停車或裝載貨物應選擇適當地點,確勿違規停車,釀成追撞事故,另外行駛中勿疲勞駕駛,養足精神再上路,途中隨時注意身體與精神狀態,養成良好駕駛習慣,確保市民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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