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公斤壯漢被笑「拿不出100萬」打死前老闆 終局判決出爐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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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1:05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體重115公斤的苗栗縣男子林志國,前年除夕夜外出訪友拜年,酒後被章姓前老闆嘲笑「拿不出100萬元來打牌」,竟憤而打死章男,一審苗栗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刑10年6月,二審時林男透過議員向死者家人道歉,家屬仍不願諒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認為一審判決均無不當,量刑亦屬妥適,駁回檢辯上訴,最高法院亦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林男身高176公分、體重約115公斤,曾是章姓老闆的員工,離職後雙方還是朋友。2023年1月22日凌晨1時許,在苗栗縣南庄鄉,兩人酒後因章男嘲笑林男沒錢,「拿不出100萬元來打牌」,兩人發生口角爭執,林男見章男欲駕車離去,遂上前攔阻,要求章男下車未果。

林志國在盛怒之下,徒手毆打章男頭、頸部,再強行將他拉下車,隨即以腳用力踢踹頭、胸、腹部數次,導致章男倒地不起,經在場彭姓目擊者極力勸阻並強行拉開才罷手,章男肝臟撕裂傷、脾臟破裂、腸穿孔、出血性休克等傷害不治死亡。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認為,林志國雖曾透過議員向死者家屬致意,但未獲得諒解,且所提出的和解方案,包括意願先給付20萬元喪葬費,之後再以每月2萬元分期給付方式賠償500萬元,但無法預期可否穩定給付,死者家屬也不接受,雙方沒有成立調解。

二審認為,考量林志國是累犯,有違反槍砲、恐嚇、妨害公務、妨害自由等前科,一審量刑10年6月,合法妥適並無不當,維持原判。

最高法院亦認同原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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