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放任小孩嬉鬧還嗆「爛店」 台中咖啡館拒收10歲以下兒童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咖啡館內可愛鴨子受到親子喜愛。(圖由走心咖啡館提供)
2025/03/04 13:41
〔記者張軒哲/台中報導〕頑皮孩子在公共場域影響他人的情況屢見不鮮,台中市一間開業3年的咖啡館昨公告拒收10歲以下兒童,只招待熟客的孩子跟新生兒。公告一出,引起網友熱議,也獲得多數顧客支持。業者陳小姐今日指出,日前有一名小妹妹在店內嬉鬧2個半小時,還被女童媽媽嗆「爛店」,才決定張貼公告。
陳小姐今日表示,自己在沙鹿家鄉開設咖啡館,也在店內養了可愛的鴨子,受到親子喜愛。但店內發生太多家長放任小孩在店裡吵鬧、追逐鴨子踢鴨子、破壞物品、尖叫亂跑、亂丟店家提供的兒童餐具、造成多次重覆索取、導致其他客人不夠使用、現在起、一位兒童僅提供一副兒童餐具、如果造成損壞、請照價賠償。「別的客人也是消費用餐、沒有義務忍受你的小孩尖叫吵鬧、謝謝」。店內規定小孩新的收費標準幼兒清潔費30元,國小學童清潔費70元,達個人獨立低消100元則免收。
陳小姐說,日前一名約兩歲多女童跟家人到店內用餐,女童兩個半小時都沒坐在座位上,在店裡走動嬉戲,還影響其他客人,因好言告誡女童不可以碰撞店內木板發生聲響,竟遭女童的媽媽嗆「爛店」。
陳小姐說,「如果覺得店家在針對歧視家長與小孩、請你們換位思考、是你們歧視店家、所以把店家的規則當沒看見。繼續任由小孩破壞、只因為破壞的不是你們的家」。
店家公告獲得網友支持,不少人決定去消費,有網友說,「總算有拒絕熊孩子消費的店家了,店家也有選擇顧客的權利」。
走心咖啡館貼公告拒收十歲以下兒童。(記者張軒哲翻攝)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