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女老師遇槍擊 幸卡彈躲過一劫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高市黃姓國中老師與同校女老師分手後求復合不成,竟拿電擊棒攻擊還開槍企圖殺掉對方。示意圖。(資料照)
2025/03/04 10:24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某國中黃姓教師與同校女老師分手後,黃師為求復合,竟上網買了2把改造手槍,拿到學校朝前女友開槍,但槍枝太爛卡彈,女老師躲過一劫,學校另名女老師見狀,上前安撫黃男到學務處喝茶,黃趁機把槍藏在學務處沙發,校方報警處理,黃師否認犯行,辯稱打算在女老師面前自殺才開槍,但法官仍依殺人未遂罪判他徒刑7年6月。
判決指出,31歲黃姓國中老師曾與同校的女老師交往約3個月,女老師認為兩人個性不合提分手後,黃師一直想復合,但被女老師一再拒絕;去年6月,分別上網買了一把改造手槍和一把瓦斯槍(不具殺傷力),同月25日,黃師請友人開車載他到學校地下停車場,埋伏在女老師的車旁,等女老師現身時,黃師拿電擊棒衝出,朝女老師左腹電擊。
女老師拿手提包阻擋,黃師見女老師沒被他電倒,竟掏出改造手槍,朝女老師開槍,但因槍枝太爛卡彈未擊發,女老師見狀拔腿狂奔,同校的另名女老師剛好騎車行經該處,受害女老師上前求援,見義勇為的女師上前安撫黃師,並把他帶到學務處喝茶。
黃師被女老師帶到學務處時,趁機把槍藏在沙發裡企圖規避刑責,校方主任了解來龍去脈後立即報警,警方到場後查獲手槍及子彈13顆,並當場逮捕黃師,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校方教評會去年8月也決議不續聘,將黃師開除。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黃師坦承帶改造手槍和電擊棒到學校,但辯稱是要在女老師面前自殺,沒有要殺害女老師,但女老師證稱,黃師拿槍射擊時,槍口是朝她的胸頸部位,而不是他自己,且當時有聽到「喀喀」的按壓扳機聲;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黃師有殺人意圖,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判他徒刑7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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