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疫情期間 士官偽傳快篩放7天假 判刑罰10萬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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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祖防衛指揮部服役的黃姓士官,偽傳COVID-19快篩結果給部隊連長遭判刑。(示意圖,資料照)

2025/03/04 05:30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在馬祖防衛指揮部服役的黃姓士官,為了想多放七天的假,竟偽傳COVID-19快篩結果給部隊連長,被揭穿後移送法辦,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免除職役偽為疾病罪判處徒刑一年,緩刑三年,還得支付公庫十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姓士官是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支援營保修連下士(已退伍),於服役期間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返台休假時因確診COVID-19,實施七天居家隔離及七天自主健康管理,康復後應於六月四日收假返營。

但黃為處理感情糾紛,以通訊軟體LINE將先前COVID-19快篩試劑呈陽性反應結果的照片,傳送給保修連林姓少校連長,回報其仍持續確診法定傳染性疾病之不實內容,獲同意其續假至六月十一日。

不久連長察覺有異,要求黃姓士官再提出相關就診證明,黃見事跡敗漏,便於六月六日坦承偽造確診情事,馬上於六月七日返回部隊報到,被部隊直接移送法辦。橋頭地院認為被告偽為疾病,使其服役單位准予請假,影響國軍戰力之整備,處徒刑一年,緩刑三年,支付公庫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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