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機車騎士急煞壓在斑馬線 3行人險遭撞雙方當街大吵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劉姓機車騎士急煞壓在斑馬線上才停下,此舉引起過馬路的3名行人不滿。(記者王冠仁翻攝)
2025/03/02 12:57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61歲潘姓男子與64歲孫姓男子、62歲江姓女子,昨天晚上徒步行經台北捷運唭哩岸站外的1處路口時,當時劉姓男子騎車經過該處,劉車速頗快,雖然最終有在行人穿越道前剎車停讓行人,但車輛已經超過停止線,也引來潘等3人不滿,雙方在路旁大吵起來,引起行人側目。最終警方獲報到場調停,雙方雖不提告但不歡而散、各自離去。
北市警北投分局石牌派出所在昨天晚上接獲報案,民眾聲稱在捷運唭哩岸站1號出口外的西安街2段上,有多人聚集爭吵。
轄區警方獲報到場,這才發現原來當時潘男、孫男與江女徒步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準備跨越西安街2段,但該處沒有號誌,41歲劉姓男子騎車經過時,雖然他有急煞停下,但因車速頗快,機車停下時超過停止線、幾乎已經壓到行人穿越道,因此潘等人被嚇了一跳。
劉男騎車雖然沒有撞到人,但潘等人對他的行為感到不滿,與劉當街吵了起來,有路過民眾因此報警。
員警釐清始末後,向雙方溝通,釐清有無要提告或協助,但雙方都拒絕,最終自離去。
警方說,雖然這起事件中沒有人因此受傷,但警方呼籲,民眾開車遇到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上時,一定要禮讓,否則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可處最高6千元罰鍰。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