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網友」慘變詐欺犯 6旬男當庭翻私密照換無罪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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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60歲郭姓男子網戀遭詐騙集團利用提供帳戶,法院最終認定無犯罪故意,判決無罪。(資料照)
2025/03/01 19:43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60多歲郭男喪偶多年,第一次交網友就遇到詐騙,提供銀行帳戶被認定幫助犯,他極力喊冤,甚至翻出對話紀錄中自己的私密照片,證明自己是受騙者,台南地方法院認定他無犯罪故意,判決無罪。
郭男網路交友認識自稱「雨季(蔡思琪)」的女子,聊了近兩個月,以「老公老婆」互稱,女方假稱從事虛擬貨幣交易,需借用帳戶「提高交易額度」,要求郭男開通網銀、設定約定轉帳,提供帳號與密碼。
去年7月間,郭男的帳戶短短5天就有12筆詐騙資金轉入,但馬上迅速轉出,總額達371萬元,涉及6名被害人,單筆最高金額達150萬元。檢方認定,郭男已預見帳戶可能涉及詐欺,仍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以幫助詐欺罪及洗錢罪嫌起訴。
郭男在庭上聲稱,喪偶近10年來一直獨居,過去從未網路交友,這次也是鼓起勇氣才與「雨季」聊天,從未想過對方會是詐騙集團成員,甚至特地幫對方去寺廟點光明燈,祈求未來順利。
女方提及帳戶租借時,他曾一度遲疑,但對方解釋,這是公司內部操作的一部分,還說自己家人也都這樣做,他才放心同意。庭審中,郭男翻出對話紀錄中他傳給對方、自己的私密照片,證明他當時已全心投入感情,甚至在雙方交往期間,兩人也多次傳送性感照片。
最後,台南地院認為,郭男從事繪圖設計,工作型態與財經無關、獨居多年、缺乏交友經驗而被詐騙,並無犯罪故意,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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