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災損 桃市250家廠商參加「公共危險物品座談會」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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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座談會」,要求廠商配合法規來共同減少災害損失。(桃園市政府提供)

2025/02/27 11:13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3大隊陸續邀來250家廠商參加「公共危險物品座談會」,說明「消防法」修法內容,要求工廠、儲存化學品倉庫或實驗室等場所管理權人須提供消防人員場所平面配置圖、化學品種類與存放位置資訊等,共同減少災害損失。

第3大隊長簡慈彥說,為提升廠商對公共危險物品的管理意識,並加強災害預防措施,第3大隊24日、26日、27日分別在蘆竹區灣頭仔活動中心、經濟部觀音產業園區服務中心、經濟部大園產業園區服務中心辦理3場「公共危險物品座談會」,共邀來250家廠商、約300人參加。

座談會中針對3項主題進行討論,包括「消防法」修法內容、「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公共危險物品場所需設置的消防安全設備等,其中,「消防法」修法要求,工廠、儲存化學品倉庫或實驗室等場所,管理權人須提供消防人員場所平面配置圖、化學品種類與存放位置資訊,還要定期更新到政府指定的網路平台,以確保消防單位能迅速掌握災害現場情況,災害發生時,另須指派專人到現場協助救災,違反規定恐面臨1000萬元罰鍰、致人死傷還會被追究最高7年有期徒刑。

至於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則有達管制量以上的危險物品製造、儲存及處理場所應定期製作並更新「危害辨識卡」,與「製作重機械業者清冊」廠商應建立重機械業者資訊,於火災發生時主動調度救災所需重機械協助事故搶救,並支付所有必要費用等規定。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辦理「公共危險物品座談會」,要求廠商配合法規來共同減少災害損失。(桃園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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