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男酒駕撞死婦人 這2原因獲緩刑5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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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酒駕撞死人,南投地院判刑2年,緩刑5年。(記者陳鳳麗攝)
2025/02/26 23:10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26歲林姓男子酒後騎機車返家,途中追撞步行婦人,造成婦人傷重死亡,該案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參酌林男坦承犯行,已給付部分賠償金,且林婦在車道上並排行走為次要肇因,南投地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名,判刑2年,宣告緩刑5年。
26歲林姓男子在便利商店工作,去年1月中旬某日凌晨1點多,與女性友人到南投縣埔里鎮一處公園的涼亭喝啤酒聊天,兩人聊到快凌晨5點才散會,而林男邊聊邊喝了6罐啤酒。
林男帶著酒意騎機車返家途中,在市區一條道路追撞外出走路運動的婦人,該婦人倒地不起,經送醫救治,婦人最後因顱骨骨折合併創傷性顱內出血,導致中樞神經衰竭而死亡。
林男在員警到場後即坦承是他撞到婦人,而員警對他進行吐氣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達0.61毫克,被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檢方提起公訴,而該案也由南投地院交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
國民法官認為,林男因酒後注意力、操控力下降,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追撞同向婦人,致其傷重不治,讓被害人家屬遭受以抹滅的傷痛。
不過,林男在車禍發生後,員警一到達就承認是他撞到婦人,林男酒駕是肇事主因,婦人在車道上並排行走是肇事次因。而林男已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承諾分期賠償,並已給付部分賠償金,南投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判處林男有期徒刑2年。
國民法官法庭考量林男沒有犯罪前科,且與被害人達成調解,經此科刑教訓當知警惕,因此宣告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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