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正煌涉違個資法 陳時奮憶起林智堅論文案交手過往:一點都不驚訝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余正煌涉違個資法 陳時奮憶起林智堅論文案交手過往:一點都不驚訝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余正煌26日清晨涉違個資法50萬交保。(讀者提供)

2025/02/26 19:02

劉晉仁/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曾在2022年控告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抄襲論文的調查局新竹市站調查官余正煌,今天(26日)爆出捲入以投資債券之名義違法吸金的案子,今晨以50萬交保。對此,力挺林智堅清白的旅美教授陳時奮(筆名翁達瑞)表示,他得知這件事後一點都不驚訝,從過去論文爭議中,就能看出余正煌的人品與道德。

2020年在中國信託綜合證券松江分公司擔任證券營業員的陳柏銓,涉以投資金融商品招攬投資,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追查此案時,意外發現余正煌也捲入其中,他疑與在軍中任職的女友范綾玉投資此案而有虧損,范女為此打了不少訴訟,當中有人發現個資外洩,懷疑余正煌涉利用調查局系統偷查個資,因此提出檢舉。檢調昨指揮台北市調處發動搜索約談,余正煌涉違反個資法以50萬元交保。

對此,陳時奮今下午在臉書發文憶起過去他力挺林智堅與余正煌交手,「林智堅和余正煌爆出抄襲爭議後,我就比對了兩人的碩士論文,並未看到明顯的抄襲痕跡。台大做出林智堅抄襲余正煌的判定後,我的比對結果卻剛好相反,應該是余正煌抄襲林智堅。當時的輿論一致砲轟林智堅,連自家人都不挺,甚至連『一屍五命』的惡毒說詞都出來了。在百口莫辯的情況下,林智堅黯然退出政壇。」

「基於我的比對結果,我繼續逆風力挺林智堅,在臉書連續寫十幾篇文章,除了質疑余正煌的不實說詞,也砲轟台大栽贓林智堅抄襲。結果余正煌一狀把我告到台北地檢署,總共聘請了3位律師:張祐齊、曾威凱、與吳俊達。余正煌提告後,他的3位委任律師四處作秀,對我說盡狠話,一副追殺到底的樣子。我則像過街老鼠,受盡媒體嘲諷,網路上都是『出來打球』的聲音。」

陳時奮接著說:「我本來就不是怕事的人,何況又沒做錯。事發當下,我從美國飛回台灣,聘請律師到北檢查案,主動協助檢察官偵辦。我的出現讓余正煌的3位律師傻眼了,不再繼續四處作秀。其實他們也無秀可做,因為我搶走了鎂光燈。然而余正煌繼續躲著,好像見不得人的樣子。面對檢方的偵訊,我交出手上的證據,並向檢察官解釋學界的抄襲判定原則。事實上,抄襲極易判定,因為有白紙黑字的證據。」

「經過訴狀提交與偵訊之後,檢察官對我做出不起訴的處分,不起訴的理由為『堪認被告發表如附表所示之文章,係依據自身之學經歷,且於合理查證後,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始就台大審委會認定林智堅碩士論文涉嫌抄襲告訴人論文乙事,提出合理之質疑與批評,並得出與台大審委會完全相反之見解,依此,實難認被告於發表如附表所示文章之際,主觀上具有損害告訴人名譽之實質惡意。』」

陳時奮表示,「雖然我的比對結果與台大相反,但檢察官認定是依據學經歷,且經過查證,屬合理的質疑與評論。然而余正煌不服,繼續聘請律師向高檢署提起再議。高檢署迅速駁回余正煌的再議,幾乎全部採信地檢署的調查結果。再議被高檢署駁回後,余正煌仍然不服,接著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台北地院也駁回余正煌的自訴,駁回的理由很簡單,用通俗的語言表達就是『跳針』2字,因為余正煌都沒有提供新事證。」

「我連贏余正煌三局官司後,傳出他主動尋求與林智堅和解。余正煌提告我誹謗時,同時提告林智堅誹謗與侵犯著作權。余正煌咬著我不放,甚至反告林智堅,清楚顯示他的人品與道德。對於余正煌涉及吸金,濫用職權洩漏他人的個資,我一點都不驚訝,行為本來就有一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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