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外牆附掛物拆除期限到 都發局:狀況特殊展延到3/31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新光三越外牆附掛物拆除期限到 都發局:狀況特殊展延到3/31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後外牆拆不完,都發局同意展延到3/31。(圖:市府提供)

2025/02/26 12:19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新光三越13日發生氣爆釀重大傷亡,建物也有損毀,部分外牆附掛物有掉落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因未改善,兩度遭台中市裁罰30萬,限期25日完成改善,但昨日拆除期限到,台中市都發局指出,新光三越在24日以平均要花2.5天才能完成一件附掛防護網,加上近期施工遇天候不佳等,申請展延,考量氣爆善後無前例可循,且高空作業下,同意展延到3月31日。

都發局表示,居時若未完成,則依規再開罰,改善期間的公共安全維護,應由新光三越公司負起全責,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都發局指出,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後外牆有不少附掛物,顧及掉落等公安風險,事故後多次要求須優先處理有風險外掛物,但未見積極應對,先後在2月13日及2月18日各裁罰30萬元,並限期於2月25日完成改善;但該公司評估未能依限完成改善,已於前(24)日提出申請展延,所提展延計畫及理由已經專業技師等相關人員簽認,因狀況特殊,都發局同意展延。

都發局指出,新光三越公司申請展延理由包括百貨大樓氣爆事件之善後無前例可循、施工遇氣候條件不佳,影響施工進度,另經評估施工率約需2.5天才能附掛完成1件防護網,該館東向、西向及北向預計附掛14件防護網,依此計算需要35個工作天,但從2月24日起始施作,預計須到3月31日前完成,無法在2月25日規定期限內完成改善,申請建築物外牆附掛物安全防護改善時限展延至3月31日。

都發局指出,考量相關改善作業屬高空作業且臨近交通繁雜的台灣大道及惠來路,人車安全維護極為重要,且因氣爆事件善後處理,無相關前例可循,加上展延計畫及理由經新光三越公司、承造單位含其專任工程人員、專業技師及建築師簽認,為維護公共安全,都發局同意展延,但若逾展延期限仍未依備查的「建築物外牆附掛物安全防護計畫」,完成相關安全防護措施之設置,都發局將依規裁處並再次限期改善。

都發局並強調,改善期間的公共安全維護,應由新光三越公司負起全責,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仍請新光三越公司儘速完成改善作業,以確保市民及公共安全。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後外牆拆不完,都發局同意展延到3/31。(圖: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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