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身障街頭藝人 無表演場次保障權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北市》身障街頭藝人 無表演場次保障權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北市》身障街頭藝人 無表演場次保障權

2025/02/26 05:30

〔記者蔡思培、甘孟霖/台北報導〕台北市街頭常可見到街頭藝人表演,其中也不乏身心障礙藝人,不過北市文化局僅有針對原住民街頭藝人提供公共展演空間場次三%保障權,身障街頭藝人則無表演場次保障。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身障街頭藝人要的只是能自食其力的場域,市府應該多加協助,建議比照提供場次保障。

對此文化局表示,身障街頭藝人展演場次比例將依循「社會福利法」基本精神,並衡酌兼顧一般展演者使用場地權益,後續會邀請相關局處及街頭藝人代表研議,保留一定比例或特定展演點位及時段,讓身障者申請。

原住民有3%場次保障權

游淑慧指出,由於保障工作權,街頭藝人已改為登記制,資格也容易取得資格,今年初台北市街頭藝人有效人數已超過四八○○人,但全市街頭藝人展演空間僅七十四處、二四三點,熱門展演點登記常跟跟演唱會搶票一樣困難,甚至要出動親友幫忙。

有身心障礙者街頭藝人向游淑慧陳情指,北市保障身心障礙街頭藝人登記的展演點僅四處,且非最熱門展點,希望身障者申請展演可以比照原住民,擁有三%公共展演空間場次保障名額。游淑慧不解,對於想自食其力的身障街頭藝人,文化局為何不提提供多一些照顧。

游淑慧也提到,文化局對身障街頭藝人冷漠,反觀勞動局就有考量到身心障礙者於從事街頭藝人表演工作時較一般人更不便,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有提供身心障礙街頭藝人補助,一場表演補助二○○○元,每年最多申請五次。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