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秒踹頭4下!教養院照服員施虐重障院生致死 判9年定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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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教養院永福之家照服員林玲聲施暴院生致死,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處9年徒刑,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9年有期徒刑,全案定讞。(資料照)
2025/03/11 11:3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陽明教養院「永福之家」女照服員林玲聲,只因患有多重極重度障礙的女院生不配合上廁所,林女竟然暴怒在4秒內連續出腳狠踹對方頭部施暴,致女院生顱內出血傷重死亡;一審士林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處9年徒刑,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9年有期徒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2022年5月12日上午,林女想帶身高142公分、體重僅30多公斤,患有智能及視覺極重度障礙的53歲陸姓女院生上廁所,但陸女不配合,蹲在地板,林女竟因此暴怒,直接在4秒內連踹陸女的頭部4下。
當天下午,林女發現陸女虛弱躺在寢室地板,且嘔吐,緊急將她送醫急救,仍傷重不治,士林地檢署依傷害致死罪,起訴林女。
林女否認出腳踹頭施暴,指稱平常對身心障礙院生付出很多時間關懷,還利用休假時間教導院生讀書,學習和他們溝通交流、培養默契,辯稱陸女平常習慣自己去撞頭、撞手,曾經整個臉瘀青都查不出原因,「發生這樣的事情,我是真的很難過」。
死者的胞姊證稱,妹妹在永福之家待了5年9月,視力幾近失明,平時動作就會很小心,她相信妹妹絕對不會自殘。監視器畫面顯示,案發前,林女就會習慣性地推倒院生、再踹頭,不耐煩地大聲喝斥「走了啦」、「起來、起來、起來」等語。
法院歷審皆認定林女犯行明確,擔任照服員理應照顧院生生活起居,竟長期以腳踹及甩手揮打有多重障礙的被害人頭部,且早晚皆施虐,造成被害人的痛苦程度難以想像,且她犯後飾詞狡辯,無意和解,依傷害致死罪判林女9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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