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前地政局長遭調查請辭》各局處首長︰特別費依法核銷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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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前地政局長遭調查請辭》各局處首長︰特別費依法核銷

2025/03/11 05:30

〔記者蘇孟娟、蘇金鳳、蔡淑媛、張軒哲、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前地政局長吳存金疑因特別費使用不當,遭司法調查後請辭,局處首長的特別費頓成焦點,甚至一度傳出綠營想要做專案報告,對此,包括三名副市長及各局處首長均強調,特別費支用範圍向來有明文規定,實務上以用在婚喪喜慶的致意支出最多,另也花不小比例獎勵同仁,相關支出均依法核銷。

台中市主計處表示,副市長特別費每月七萬五千元,各一級機關首長每月則為三萬九千七百元,特別費的使用範圍依行政院頒訂定的「各級政府機關特別費支用規定」辦理。

台中市首長的特別費多以婚喪喜慶紅白帖、祝賀花籃等支出佔最大宗,其餘也多用在獎勵同仁優秀表現,有人加發生日禮金,衛生局長曾梓展還發「生育津貼」,生到第三胎包六千元紅包;民政局長吳世瑋說,特別費也用在急難應急,日前百貨氣爆傷者隻身來台中工作,第一時間用特別費協助打點住院用品等。

各局處首長業務相關往來機關或對象多也另用在公務餐敘,特別費有時難免不夠用,若透支還要自掏腰包;各首長強調,特別費支用須出具收據、發票等核銷,內部均有會計嚴謹把關,交通局長葉昭甫說,若不符合規定就自己買單,一切依法辦理;有局長透露,只要把握「特別費不是個人薪水」原則,一切公務使用,就不會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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