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手機統一保管 全教總:應配套提供收納盒袋等經費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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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手機統一保管 全教總:應配套提供收納盒袋等經費

中小學生帶手機到校須統一保管,全教總今發聲明表示,教育部應配套提供收納盒或收納袋等經費。(資料照)

2025/03/10 18:28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中小學生手機規範草案出爐,今年8月新學年起,學生帶手機到校上課禁用且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10)發聲明表示,教育部應該朝向不造成教師、行政處理上繁雜與爭執,或衍生更多問題的原則處理修正草案,而配合修正草案之推動,該有對應的配套措施與相關經費之提供,例如收納盒或收納袋、保管財損風險,均應一併思考。

理事長侯俊良提出全教總5點意見:第一,修正草案主軸不明確,幾乎未能回應外界近期對於學生過度依賴手機的擔憂與呼籲,另外,此問題也涉及學生心理健康層面議題,似乎未見衛福部等單位之參與,全教總擔心關照層面不夠周全。

第二,鑑於3C科技產品對年紀較小孩童健康的負面影響,已有明確的實證研究,多數國中小學教師期待教育部能有明確的校園行動載具使用決策,而非再把相關管理規範丟回各校校務會議自行處理,可惜的是,今天會中的修正草案依舊未做決定,繼續將相關難題「甩鍋」給學校自行處理。

第三,現行使用原則提到「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聯繫時使用外,其餘時間應以關機為原則」,今天修正草案是「上課期間應禁止使用並由學校或各班統一保管」,反倒產生下課時間有無需要進行規範的模糊地帶,再者,保管權責下放到以班為單位,可能造成鬆緊不一的情形,恐會為學校帶來更多的執行困擾。

第四,依據「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31點,目前學生攜帶之物品,在有妨害學習、教學或校園安全之虞時,學校或教師得予暫時保管,再返還學生或通知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領回;學生攜帶之行動載具倘若已有妨害學習或教學的情形,可以援用處置,不過,修正草案針對返還對象與返還時間也未有明確規範,未來勢必再生執行爭議。

第五、全教總提醒教育部應朝向不造成教師、行政處理上繁雜與爭執,或衍生更多問題的原則處理修正草案。此外,配合修正草案之推動,該有對應的配套措施與相關經費之提供(例如:收納盒或收納袋、保管財損風險),教育部應一併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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