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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不滿管理不當 嗆女總幹事「殺警察沒事你有事」判關2個月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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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賴男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2025/03/09 10:53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1名賴姓男子前年4月11日下午因不滿警衛值班問題,跑去管理中心對蕭姓女總幹事反映管理不當,且心生不滿,竟恫稱「我殺警察沒事……你有事嗎」等語,嚇得蕭女報警處理。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賴男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賴姓住戶案發時到社區管理中心反映,保全人員應該派到執勤地點執勤,每天都坐辦公室有甚麼用;蕭總幹事向其解釋未果,賴男竟對恫稱「殺警察殺3次都無罪啦,你有辦法嗎?」、「殺警察沒事,你有事」,讓總幹事心生畏懼。
檢察官偵訊時,賴男否認犯行,但調閱現場監視器錄影光碟時,確實有錄到賴男恐嚇總幹事的畫面。檢察官訊後,依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將賴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時,賴男仍否認犯行,但卻被查出,其已與蕭姓總幹事達成和解,並在社區電梯內刊登道歉廣告,賠償蕭女2萬元,且切結書及道歉書上都有賴男簽名。依照內容及監視器影像內容顯示,賴男確實有恐嚇蕭姓女總幹事。
法官認為,賴男行為已經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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