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父子當共諜收買 2軍人洩密 5年多刑定讞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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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空軍軍人蘇冠穎、葉鑫亮被台商父子共諜收買洩漏機密,認罪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台南高分院依貪污收賄罪改判蘇5年8月、葉5年10月徒刑定讞。(路透檔案照)
2025/03/08 05:3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商黃龍瀧、黃聖峪父子當共諜,替中國收買我國兩名空軍軍人蘇冠穎、葉鑫亮洩漏機密,一審將蘇、葉各判刑七年、六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去年十一月考量兩名軍人偵查中認罪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減刑依貪污收賄罪改判蘇五年八月、葉五年十月徒刑,皆褫奪公權四年;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定讞。
認罪、繳回犯罪所得 減刑改判
判決指出,黃龍瀧於二○一五年前往中國廈門市經商時,結識中共情報官員,接受對方利誘,與兒子黃聖峪共同在台吸收現役軍人發展組織,允諾提供高額工作費。
二○一七年黃聖峪吸收時任空軍防空飛彈第三○一營中尉排長蘇冠穎,黃龍瀧二○一九年吸收時任空軍防空飛彈第五○一營上士葉鑫亮加入,答應蒐集國防機密資料,並提供軍人身分證等個人資料為憑,也應對方要求簽立「效忠自願書」。
葉、蘇陸續提供五次、兩次軍事機密資料給黃姓父子,葉鑫亮在嘉義、新竹等地密會黃龍瀧傳遞機密文件攜往中國,獲得廿一萬元報酬;蘇於二○二一年九月攜帶機密文件回家,邀黃聖峪到家拍下文件照片,傳送給中共人員,蘇獲取十萬元報酬。黃氏父子共獲利一七一萬六千元。
台南高分院一審依國家安全法及貪污收受賄賂罪,判蘇男七年徒刑、葉男六年,皆褫奪公權五年,黃氏父子各判八年。最高院判黃氏父子定讞,但將蘇、葉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認定葉、蘇同時觸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及國安法,從重依貪污罪論處,考量二人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依規定減刑,改判蘇五年八月、葉五年十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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