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噁心男仲介出示保險套 勒索女同行逼上床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陳姓仲介出示保險套,威脅女同行給2萬元「或者那個」,法官依跟蹤騷擾罪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確定。(示意圖)
2025/03/07 16:2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陳姓男子是房地產仲介人員,他卻騷擾同行的小芳,不斷傳訊息約她見面,還以要檢舉小芳等威脅之詞,要小芳選擇「給2萬元或者那個」,小芳反問「那個是什麼?」,陳男出示保險套,暗示要與他發生性關係(俗稱約炮),小芳怒而報警。彰化地院審理時,陳男否認犯行,一審依跟蹤騷擾罪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檢方上訴二審指小芳身心受創嚴重,精神崩潰失眠,一審量刑太輕,二審認為一審量刑適當而駁回,全案判決確定。
判決書指出,彰化縣陳姓男子從事房屋仲介工作,認識同行女子小芳(化名),2022年6月起,不顧小芳拒絕及表達厭惡之意,仍持續以通訊軟體LINE,傳送訊息及撥打電話給小芳,一再要求約會吃飯見面,還威脅小芳說,要向小芳任職的房地產仲介公司檢舉小芳,威脅小芳見面、請客、交付2萬元或發生性行為。
2022年7月24日下午,陳男約小芳在彰化縣一家超商見面,一再出示自己置放在手機背面的保險套,威脅、暗示小芳與她發生性行為,或是給付2萬元,否則要對小芳不利或繼續騷擾之,小芳心生畏懼而報警,台中地檢署依跟蹤騷擾等罪名起訴。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約小芳在超商見面,但沒有拿保險套,或暗示小芳與他發生性行為,不過,法官勘驗小芳當時的錄音,陳男一直要小芳,「可以選擇給付2萬元或者那個」,小芳表示「那個是什麼?」,陳男答說,「我都拿給妳看過,妳怎麼一直問我要什麼」,足以顯示陳男辯詞不足採信,騷擾小芳之說應為可信。
彰化地院一審依跟蹤騷擾罪判處陳男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檢方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並指陳男長年累月跟蹤騷擾,導致小芳精神崩潰無法入眠、無法正常工作而身心受創,陳男矢口否認犯行,態度惡劣,一審量刑太輕,請求撤銷改判。
二審則認為,一審量刑未逾越法定刑度,檢方指稱被害人小芳身心受創嚴重,陳男不認罪等,一審已經在量刑中有所審酌,駁回檢方上訴,維持2月原判決,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