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台商父子共諜收買 2軍人貪污罪判刑定讞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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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蘇冠穎、葉鑫亮被台商父子共諜收買,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各判刑5年8月、5年10月定讞。(路透檔案照)
2025/03/07 11:3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商黃龍瀧、黃聖峪父子當共諜,替中國收買我國2名空軍軍人蘇冠穎、葉鑫亮洩露機密,一審將蘇、葉各判刑7年、6年,最高法院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更一審去年11月考量2軍人偵查中認罪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減刑依貪污罪分別改判5年8月、5年10月徒刑,均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黃姓父子長期往來中國,2017年起吸收蘇冠穎與葉鑫亮2名軍人,為中國蒐集台灣國防機密資料。
自2019年起,葉鑫亮為黃氏父子收集軍事資訊,並在嘉義、新竹等地與黃龍瀧密會、傳遞機密文件,藉此獲得21萬元報酬。
2021年9月,蘇冠穎同樣利用軍職,攜帶機密文件回家,並邀黃聖峪到住處拍照記錄,拿到10萬元報酬。
台南高分院一審以蘇、葉2人違反國安法與軍人貪污收受賄賂罪,判處蘇男7年徒刑、葉男6年,褫奪公權5年,對黃氏父子各判刑8年。
最高院駁回黃氏父子上訴定讞,但將蘇、葉2軍人撤銷,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
台南高分院更一審去年11月宣判,認為葉鑫亮和蘇冠穎收賄違反職務,但2人都在偵查和審理中坦承犯行,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予以減輕刑罰。
合議庭長考量葉鑫亮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並繳回贓款,且主動提供相關證據,加上其洩密行為次數等因素,判處5年10月。
蘇冠穎也無前科、繳回贓款,但因交付職務上持有的軍事機密,符合加重處罰條件,依他洩密次數及參與程度,判處5年8月徒刑,2人都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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