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精舍命案續押3個月!作家王薀辯「救蔡女3次」:怎會取她性命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涉精舍命案續押3個月!作家王薀辯「救蔡女3次」:怎會取她性命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涉夥同信徒將蔡姓女信徒虐死的佛教文學作家王薀(後)。(資料照)

2025/03/06 23:54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佛學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男)去年7月涉嫌夥同其精舍的多名信徒,共同虐死蔡姓女信徒,台北地檢署6日依強制及傷害致死罪嫌,起訴王薀等13人,並移審4名在押的被告王薀、「讀書會師姐」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台北地院晚間開接押庭,晚間9時先裁定3女續押禁見後,再訊問王薀,深夜11時30分亦諭知,王薀繼續收押禁見3個月。

王薀全盤否認犯案,甚至撇清他沒有參與該宗教組織,他只是常去整理東西,沒有控制權,他還當庭哽咽說,他寫過60多本暢銷書,為台灣爭取世界第一,他的眼疾在看守所愈來愈嚴重;蔡女的往生,他比誰都難過,他曾經救過蔡女3次生命,「我若要取她性命,不用等到現在」,但終究無法說服法官,仍被裁定續押。

法官認為在押4人皆否認傷害致死罪,供述避重就輕,說詞出入甚大,偵查期間各有滅證、勾串舉動,團體內成員彼此關係嚴密、上下隸屬分明,人際控制力甚高,有利用組織控制力以使相關證人翻供的高度風險,有勾串及滅證之虞,且本案採國民法官制,國民法官未必能接觸到全部卷證,程序也有相當的變異性,為確保後續審理,有必要繼續羈押禁見。

王薀的律師團由王子毅、鄭凱鴻、薛智友組成,採無罪答辯,主張王薀7月24日凌晨1點半就已離開水月草堂,未出手也未指示信徒凌虐蔡女,案發後王也未積極參與勾串、滅證的舉動;當晚在場人員發現蔡女神色異狀時,只通知3名學姐,並未通知他,他不知情,更無法預見或防免蔡女的死亡。

鄭凱鴻主張,檢方起訴架構是,王薀在該組織至高無上,大家都聽他的,蔡女因為得罪王而遭毆致死;但蔡女追隨王薀修行20年,她算錯帳讓王薀少拿數百萬元,或患新冠肺炎傳染其他信徒,都是好幾年前的事,顯得牽強附會,王薀沒有打死蔡女的動機,應只是住持吳慧珠和信徒造成的死亡意外,死因和王薀沒有因果關係。

檢方當庭反駁,王薀等人以宗教之名、行霸凌之實,利用宗教力量斂財,以果報、業力、下地獄等宗教概念,由上而下嚴密控制信徒,鞏固自己的上師地位和權力,王刻意淡化他是該組織萬人擁戴的上司,推稱是「女生間常打打鬧鬧」、「如果他們尊重我,就不會發生這件事」,將責任歸咎於3名「學姐」和住持。

檢方認為,王薀不滿蔡女使他損失數百萬元,有霸凌蔡女的動機,案發後召開電話語音會議串證,使在場人員說法一致,水月草堂監視器的線路被剪斷,師姐們藏匿手機,並要求在場人員交出手機,有多項串證、滅證事實,王薀不住在戶籍地,該組織在北市大安區就有10處據點,信徒遍布海內外各地,王薀擁有上億資產,有逃亡能力,不予續押難以建請法院將他續押。

法官6日傍晚5時開始,依序訊問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至晚間8時35分詢問3女完畢,9時諭知3女續押禁見後,接著訊問主嫌王薀至深夜11點多,法官深夜11時40分裁定王薀羈押禁見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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