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特別費17萬 烏坵鄉代表會主席陳興德被起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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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烏坵鄉民代表會主席陳興德擔任副主席、主席期間涉詐領特別費,金門地檢署(見圖)提起公訴。(資料照,記者吳正庭攝)

2025/03/06 17:24

〔記者吳正庭/金門報導〕無黨籍金門縣烏坵鄉民代表會主席陳興德擔任副主席、主席期間,涉嫌以私人消費假藉餽贈、祝賀等名義申報公務支出以核銷特別費。金門地檢署今天說,全案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宣告褫奪公權及沒收犯罪所得17萬1095元。

金門地檢署指出,根據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通報,發現陳興德疑似以不實單據核銷特別費,隨即由檢察官席時英指揮福建省調查處偵辦。查出陳興德自2018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4日擔任烏坵鄉民代表會第10屆副主席,再於2022年12月25日起至今擔任烏坵鄉代會第11屆主席,是具備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

檢方指出,陳興德明知烏坵鄉公所依「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編列鄉代會主席每月可因公支出特別費2萬3700元、副主席1萬1850元,竟意圖為自己不法的所有,基於公務員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犯意,於特別費申報截止期限(即隔年1月15日)前的2021年12月間、2023年1月間,持與公務無關的私人消費憑證或偽造文書,以假藉餽贈、祝賀等不實名義,向烏坵鄉公所詐取主席(副主席)特別費,而烏坵鄉公所主計、出納及相關權責人員於形式上審查後,未發現異常,而將特別費匯入陳興德的郵局帳戶。陳興德以此方式,於110年度詐領副主席特別費5萬8250元、於111年度詐領副主席及主席特別費11萬2845元。

檢調查出,陳興德涉嫌於2021年間,在高雄分別購買多台空調設備,其中3台送到陳興德及子在台灣的住處,2台分別送給鄉親新店開幕、喬遷誌喜,另還涉偽造婚宴謝卡,贈送堂妹2萬元結婚禮金。陳興德並於2022年間,購買筆記電腦、顯示器給陳興德在台的兒子,報稱是「協助有關烏坵公共工程業務諮詢」、副主席緊急送醫期間自動費心照顧及處理相關事宜「為感念其善行及工作,贈予筆電」。

檢方指出,陳興德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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