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議員張秉鈞詐領助理費119萬 判緩刑、褫奪公權定讞即起解職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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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秉鈞自即日起須解除市議員職務。(資料照)

2025/03/06 15:4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民進黨籍基隆市議員張秉鈞與父親、前市議員張錦煌,被控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各119萬、962萬元,二審高等法院考量父子皆坦承犯行,各繳回119萬、962萬餘元犯罪所得,維持一審判決,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張秉鈞1年11月、張錦煌2年徒刑,父子皆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張秉鈞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確定。

雖然判緩刑定讞,張無須入獄,但褫奪公權自判決確定日起生效,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張秉鈞自即日起須解除市議員職務,由基隆市議會辦理。

判決指出,前市議員張錦煌擔任市議員期間與妻子陳瓊茹,利用在市場賣臭豆腐的吳姓男子,以及張的陳姓親戚當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補助費多年。

張秉鈞接棒當選議員後,沿用吳男、陳男當人頭助理,繼續詐領助理費,兩代議員自2009年7月到2022年3月,共12年8個月期間,各詐領助理補助費962萬餘元、119萬餘元。

基隆地院審理後認為,張家父子皆坦承犯行,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深具悔意,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張秉鈞1年11月,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80萬元、義務勞務120小時。

張錦煌判2年徒刑、緩刑5年,支付公庫100萬;陳瓊茹判刑1年11月、緩刑5年,支付公庫60萬元。張家父子上訴二審,高院維持原判。僅張秉鈞上訴最高法院,今被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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