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 擬延長兒少性侵害案追訴時效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政院拍板「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 擬延長兒少性侵害案追訴時效
國際婦女節即將到來,行政院今(6)日拍板「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記者鍾麗華攝)
2025/03/06 15:24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國際婦女節即將到來,行政院今(6)日拍板「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這是我國首部國家級的性別暴力防治計畫,將落實高中以下學生每學年接受至少4小時性別暴力防治課程,同時研擬延長兒少性侵害案件追訴權時效。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副處長林秋君說明,「性別暴力防治國家行動計畫」將藉由「預防」、「建構被害人多面向服務體系」、「法律及司法權益」、「統計資料建置及研究發展」等4大議題,推動整體社會有關性別暴力防治工作。
林秋君表示,在4大議題上,各有不同執行內容,分為3大部分,「保護兒童及少年」部分,「預防」方面,將落實高中以下學生每學年接受至少4小時性別暴力防治課程,提升學生身體自主權及防治意識;在校園部分,應用會議、研習、多元媒材強化校長、教職員工對性別暴力辨識、處理能力及保護輔導措施;督導學校改善校園安全死角、改善軟硬體設施;至於在司法上,將落實司法詢問員制度,協助兒童使用司法資源,及研擬延長兒少性侵害案件追訴權時效。
在「友善性別多元」方面,將強化學校教育、社會宣導,落實認識多元性別,消除歧視文化;辦理「性別友善廁所倍增行動方案」等,布建中長期庇護資源,提升司法人員專業知能及性別敏感度,提供性別友善司法環境。
隨著網路科技發展,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類型更加多元複雜,「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也是重點,除全面提高防治人員教育訓練、強化學校及社區宣導以外,也將針對媒體、網路平台業者以及雇主等宣導防治觀念,促使各界共同承擔防治責任,從源頭預防;另外,為保障性影像被害人權益,透過性影像處理中心通知網路平台業者移除或限制瀏覽性影像。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