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進口魚翅來台「洗產地」 台灣7業者被起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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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姓港商了為將來源不明的魚翅賣進中國,竟把台灣當跳板「洗產地」。示意圖。(法新社檔案照)

2025/03/05 11:16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蒙姓港商為了進口魚翅到中國,又礙於國際保護鯊魚的規定,於是把台灣當成跳板,委請台灣報關公司和貿易公司偽造不實產地證明,從國外將29公噸的魚翅進口至台灣,再轉賣到中國,歐盟來函要求我國調查,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偽造文書和商業會計法等罪起訴台灣7名業者。

檢方指出,蒙姓港商(年籍資料不詳)以不明方式取得大量非法撈捕的魚翅,依國際保護漁鯊魚的規定,蒙男無法直接將這批魚翅賣到中國,於是他委請台灣的報關公司和貿易公司,假冒西班牙某公司的出貨證明、捕撈證明及發票等文件,以「合法」報關進口方式,從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五度成功報關29多公噸的魚翅來台灣,再轉售至中國。

蒙男成功闖關後,於2020年5月起,透過同樣手法替魚翅「洗產地」,先後申請16次進口魚翅,但都被我國漁業署人員查覺有異駁回申請;蒙男等人見魚翅無法進口至台灣,又轉向台灣其他業者尋求合作,成功讓一批9492公斤的魚翅以加工名義進口來台後,再打算賣進中國時,又因沒通過檢疫卡在台灣,於是「外銷轉內銷」,讓這批來源不明的魚翅被國人吃下肚。

歐盟得知西班牙某公司被冒用名義進口魚翅來台灣後,來函請我國農業部調查,農業部移請雄檢偵辦,檢調傳喚台灣報關公司和貿易公司共7名業者到案說明,他們否認偽造文書等犯行,把罪責都推給姓港商,辯稱文件都是蒙男所提供,但檢方根據查扣到的相關事證,不採信他們說詞,偵結後依偽造文書和商業會計法等罪將他們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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