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世前空姐」燒死靈魂伴侶判刑12年 民事再判賠償584萬元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驚世前空姐」燒死靈魂伴侶判刑12年 民事再判賠償584萬元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李女對公婆暴力相向,又縱火燒死丈夫,被網友稱為「驚世媳婦」、「驚世前空姐」。(記者張瑞楨翻攝自臉書)

2025/03/05 10:2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被稱為「驚世前空姐」的台中市李姓女子,不滿公婆指控她施暴,還聲請家庭暴力護令,2021年3月11日清晨,對被她稱為「靈魂伴侶」的丈夫楊男,澆淋汽油點火,楊男一個半月後不治,法院纏訟多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去年6月更二審判決,以她並非直接故意殺人,是「不確定故意」而減刑,改判12年徒刑,最高法院去年10月駁回上訴而定讞,民事部分,台中地方法院判決她應賠償公公與婆婆共584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喜歡鳥兒的李女與楊男(李女自稱曾當過空姐,案發時各44歲與37歲),兩人於「鳥社團」認識,交往5個月結婚,李女年長楊男7歲,「姊弟戀」修成正果,李女還強調2人是「靈魂伴侶」,但婚後不到2個月就變調,李女指控,公婆認為她比楊男年長,無法生育,對她態度丕變,婆婆還會虐待她;婆婆則反指李女施暴,包括腳踹、勒頸、呼巴掌或砸毀物品、威脅縱火燒房子。

李女曾在臉書貼文指責公婆,此公審貼文,引發網友兩極評價,網友稱呼李女是「驚世媳婦」或「驚世前空姐」,台中地院於2021年3月9日核發「暫時保護令」給公婆,但警方尚未送達給李女,同年月11日,李女對丈夫楊男潑灑汽油縱火,楊男同年4月25日不治,李女事後辯稱無殺夫之意,宣稱「只是想嚇嚇他(丈夫)」,她自己也灼傷,台中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刑15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二審也是判刑15年,最高法院發回重審,更一審仍判處15年,最高法院又二度發回,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去年6月更二審判決12年,最高法院去年10月駁回,全案判決確定。

至於量刑減輕的理由,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審認為,李女朝丈夫楊男澆淋汽油,並質問公婆提告家暴案一事,楊男勸她「這個油氣就會燒了,妳不要不相信」、「我不想要…我還想活好不好,妳不要這樣子」,李女卻回答「I DON'T CARE(我不在乎)」,並強令楊男下跪鞠躬道歉,之後點火燒丈夫,但李女可能後悔,拿滅火器撲滅火勢,李女於庭審時一再對公婆表示非常抱歉,但未能與公婆和解,亦未獲得公婆原諒。

法官認為,李女的殺人及放火,是基於「不確定故意」(意指李女知道縱火可能造成丈夫死亡的結果,卻抱著「發生也沒關係」的心態,丈夫死亡的結果,不違背李女的本意),而非「直接故意」(明知放火會燒死丈夫,但仍縱火燒死丈夫),據此改判12年徒刑。

☆民眾如遇同居關係暴力情形,可撥打113保護專線,或向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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