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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租賃契約書舊版 桃園消保官籲全面下架
消保官會同地政局啟動專案查核,抽查通路所販售的房屋租賃契約版本。(法務局提供)
2025/03/05 05:3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租屋電費新制去年七月上路,坊間仍有不少舊版住宅租賃契約書,桃園市政府消保官會同地政局啟動專案查核,抽查連鎖大賣場、生活用品百貨、書局等,發現有高達六成三仍販售舊版租約;消保官表示,除輔導通路業者下架舊版、不得販售,後續由地政局複查,也提醒民眾簽約前留意租約版本,房東若違規超收電費,逾期未改正者,最高可處以卅萬元罰鍰。
消保官表示,內政部去年公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六、十一點,若約定按用電度數計費者,出租人收取的每度電費,不得逾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若非按用電度數計費者,不得超過電費單「每期電費總額」。
消保官表示,舊版租約在電價上仍分夏季、非夏季電價,會同地政局啟動市售住宅租賃契約書專案查核,總計抽查四十六份租約,有廿九份為舊版,除輔導業者立即下架,要求不得再販售,地政局將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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