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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殺女友前夫多刀 賠70萬從輕改判仍要關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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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店員工持水果刀,涉嫌砍殺女友前夫,被最高法院判刑定讞,橋檢將通知他入監服刑。(記者鮑建信攝)
2025/03/04 07:1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鄭姓男子不滿女友的前夫賈男不斷騷擾,持水果刀砍殺他頸部等多處,血跡噴濺四射,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酌他賠償70萬元和解,依殺人未遂罪,從輕改判2年2月徒刑,他不服上訴被駁回,即將入監執行。
據了解,被告鄭男與施姓女友,均為高雄市茄萣區某飲料店員工,因施女前夫賈男經常電話恐嚇、騷擾她們,因而引起鄭男不滿。
2022年10月18日晚上,鄭等人工作之際,賈又打電話與鄭發生口角並挑釁後,雙方相約在店內談判時,鄭男涉嫌持水果刀,快速朝他頸部、背部、胸部等多處猛刺,導致大量出血,血跡甚至噴濺四處,所幸及時送醫保住性命。
橋頭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鄭有期徒刑3年半,他上訴辯稱,沒有殺人犯意,應構成傷害罪﹔高雄高分院審酌他雖否認犯行,但賠償70萬元和解,從輕量刑2年2月後,他仍然不服,被最高法院駁回並定讞,橋檢將通知其到案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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