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彈」轟擊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好奇男」亂放炮觸犯社維法開罰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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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彈」轟擊台中市政府交通局?「好奇男」亂放炮觸犯社維法開罰
楊男從黑色轎車(圖右後)向中市政府交通局停車場丟擲鞭炮(圖右),市民誤認是「爆破彈」。(民眾提供)
2025/03/01 14:58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位市民今天(1日)清晨2時許,開車於中市政府交通局附設的公有停車場充電時,突然聽到轟然巨響,現場還有煙硝味,他一度以為是充電樁爆炸,卻又見充電樁與充電頭完好,調閱行車記錄器,驚見有人丟擲「爆破彈」,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偵辦發現並非「爆破彈」,可能是鞭炮,楊姓男子宣稱自己撿到鞭炮,好奇點火胡亂丟擲,警方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含鞭炮),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這位市民指出,案發地點是台中市交通局旁的停車場(中市西區民權路101號外),他強調「有夠誇張」,今天清晨2時6分,他在充電的時候,突然聽到大爆炸聲響,第一時間他以為是充電樁有問題,立刻下車查看,卻見充電頭(充電樁)沒有燒焦味,隔壁充電中的轎車也沒異狀,後來看行車記錄器,發現是一輛車行經時,突然丟出一個「爆破彈」。
中市警局第一分局則表示,該分局西區所所長蔡明松率員到場查看,現場未發現燒焦痕跡,調閱路口監視器後發現,是一輛轎車行經時,車內人員丟出疑似鞭炮物品後離去,今天下午找到丟擲者,是36歲的楊男,他表示自己在路邊撿到鞭炮,想說試試看威力,於是點燃往外扔擲,全案將依違反社維法裁罰。
案發地位於中市政府交通局附設停車場大門。(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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