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未禮讓行人撞死過馬路老翁 男大生判賠140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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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姓男大生前年騎車在基隆市中山區中和路丁字路口,撞死穿越斑馬線的8旬陳姓老翁,基隆地院判安男須賠陳翁3名女兒慰撫金等合計共140萬餘元。(記者林嘉東翻攝)

2025/03/01 11:2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安姓男大生騎車未禮讓行人,在基隆市中山區中和路丁字路口,撞死穿越斑馬線的八旬陳姓老翁,刑事部分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0月徒刑;民事部分,法院認為,安男未禮讓行人,與陳翁的死亡結果具有因果關係,判安男須賠陳翁3名女兒慰撫金等合計共140萬餘元。

判決指出,安姓男大生前年2月4日晚間7點半,騎車行經中山區復興路往中和路、復興路與中平街(即中山區中和路6號前方)的丁字路口時,被控撞擊走在斑馬路上的86歲陳姓老翁,陳翁被撞倒後,受有骨盆嚴重閉鎖性骨折併急性出血、右側遠端肱股骨折等傷;經急救2個月後,仍因引發肺炎、急性腎損傷、慢性骨髓性白血病而死亡,檢方調查後將安男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法院審理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安男10月徒刑,民事部分,陳翁的3名女兒另向安男求償喪葬費、慰撫金等共640餘萬元,法院認為,安男騎車未禮讓行人的過失行為,與陳翁死亡間有因果關係,應賠償陳翁3名女兒喪葬費、慰撫金等合計340萬餘元,扣除陳翁3名女兒已領取強制汽車責任險200萬元後,安男還要賠償陳女3名女兒合計140萬7494元。

安姓男大學生前年騎車在基隆市中山區中和路丁字路口,撞死穿越斑馬線的8旬陳姓老翁。(記者林嘉東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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