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喬一下」竟被弄斷腿 物理治療所被告到倒閉還要賠215萬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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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姓婦人腰不舒服去物理治療所喬一下竟被弄斷腿。(情境照)
2025/03/01 10:4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曾姓婦人因腰、腿不適,到張姓物理治療師經營的治療所求助,但張男施行「脛股骨關節鬆動術」時,竟把曾婦的右小腿壓斷,事後張男竟偽造醫師轉診單,佯裝曾婦到治療所前已骨折的假象被識破,曾婦提出刑、民事告訴,刑事部分依違反物理治療師法判徒刑8月,民事部分則判張男應賠215萬餘元。
判決指出,2017年7月25日,曾婦因腰部及右大腿痠痛不適,前往張男經營的治療所進行物理治療,張男施行「脛股骨關節鬆動術」幫曾婦紓緩不適症狀時,竟被弄斷兩處右腿骨,曾婦痛到大喊,下床後無法行走,拜託丈夫前往治療所扶她回去;曾婦回家後疼痛難耐前往醫院就診,才驚覺自己被弄斷腿骨。
曾婦丈夫前往治療所瞭解過程時,意外發現張姓治療師疑為了推卸責任,在曾婦的病歷資料裡,夾帶一張偽造的骨科診所轉診單,營造出曾婦到治療所前,右腿已骨折的假象,曾婦得知此事後氣炸報警提告,法官認為曾姓物理治療師涉犯偽造文書罪和物理治療師法,依法各判徒刑3月和8月。
而曾婦被「喬」斷腿後,多年來至少求助10家醫療院所,並進行十字韌帶重建手術,但仍造成她無法全蹲、膝蓋退化,膝蓋處常出現類似風濕關節炎症狀的疼痛,無法上蹲式洗手間,讓她不敢出門,深怕找不到廁所,還得頻繁進出醫院及復健診所,無法正常生活、接送小孩上下課,因此再向張男提告求償417萬餘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張男不否認害曾婦斷腿,但認為曾婦手術後去其他治療所復健37次、去健身房訓練,聘請健身教練的費用是不必要的支出,還說自己經營的治療所已倒閉,還要養小孩,無法賠這麼多錢;但法官綜合相關事證後,判張男應賠215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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