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行人為閃500元罰單 在北市街頭跑給警追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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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7 12:09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張姓男子在台北市士林區徒步違規穿越馬路,恰好有巡邏員警經過,員警追上示意他停下準備開罰。張不甘願受罰,拔腿就跑,員警以為他是通緝犯或身上有違禁品,通報支援警力展開追捕;張跑沒多久,最終被警方與熱心民眾合力攔下。不過,警方查出張不是通緝犯,身上也沒違禁物品,警方問他為何要跑,他辯稱「身上沒證件」,讓警方啼笑皆非。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法條例第78條,行人在道路上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處500元罰鍰。

警方表示,昨天晚上8時許,65歲張姓男子在台北市基河路上徒步違規穿越馬路,恰好當時士林分局交通分隊陳姓員警騎車巡邏經過,陳員目睹他違規,當下追上並出聲示意他停下,準備依規定製單開罰。

沒想到,張聽到陳員叫他,居然拔腿就跑,陳員以為對方是通緝犯或是身上有攜帶違禁品,立刻展開追捕,同時呼叫支援警力到場。陳跑沒多久,最終不敵陳員追捕以及熱心民眾追攔,最後只好停下。

警方事後清查其身分,發現張並非通緝犯,身上也沒有攜帶任何違禁物品,也無其他違法情事,員警因此相當不解他為何要跑,開口追問。張此時居然說「我身上沒有帶證件」,員警聽聞不禁斥喝「沒帶證件也可以報身分證字號」、「弄到一堆人在追你」、「又不是通緝犯在跑什麼?」

警方最終對張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8條開單舉發,同時也呼籲民眾,行人應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勿任意穿越車道,警方會持續加強取締行人違規,民眾勿有僥倖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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