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人行道 反逼行人讓道 基隆警方3月起將加強取締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機車騎人行道 反逼行人讓道 基隆警方3月起將加強取締 - 生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機車騎士騎上人行道,反而逼得行人讓道,基隆市警察局3月起將加強取締。(記者吳昇儒翻攝)

2025/02/24 07:2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察局近年來推動「行人友善」及「行人有序」政策,希望減少行人事故、降低傷亡發生,近期更配合市政府執行「騎樓整平計畫」及「人行道改善工程」,提升行人通行便利性,減少人車爭道。但不少機車族為了貪圖一時方便,竟在人行道上騎乘機車,逼得行人讓道。基隆警方將於3月1日起加強取締,最高將可開罰1800元。

基隆市警察局指出,前年1月20日起,就針對車輛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違規加強宣導與執法,已逐漸養成駕駛人停讓行人的習慣;為強化行人安全用路觀念,今年2月3日起嚴正取締行人違規穿越道路,以確保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推動相關政策以來,今年行人事故較去年減少37.5%,成效顯著。但卻發現,不少機車騎士貪圖自身便利,違規行駛騎樓、人行道,迫使行人讓道,嚴重侵害行人路權。

基隆市警察局交通隊組長李文雄表示,騎樓及人行道是專供行人通行,車輛不得侵入,如要進入可供停車人行道或騎樓,需將機車熄火,並以「牽行方式」停放。

李文雄指出,為了維護行人通行安全,將會加強取締車輛行駛騎樓、人行道行為;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駕車行駛人行道」,將可處6百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朋友能尊重行人通行的路權及安全,共同建立友善行人的用路環境。

機車騎上人行道,警方將加強取締。(記者吳昇儒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