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男欠繳罰單、稅單333筆 這原因即刻繳清18萬餘元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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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男子車輛遭拖吊,趕緊繳清滯欠款項,示意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
2025/02/25 20:01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縣一名男子多年來陸續欠繳罰單、稅單、通行費,高達333件,多次承諾分期繳納,均未如期履行,直到今年過年期間車輛遭拖吊,才發現拖延不繳將被強制執行,趕快借錢繳清積欠的金額。
屏東縣一名男子因欠繳2021年至2024年間的使用牌照稅、使用燃料費、ETC通行費及交通罰鍰,從2021年9月起陸續遭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等機關,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歷年移送案件總計達333件,滯欠金額共18萬8814元。
屏東分署指出,男子多次承諾分期繳納,但均未如期履行。直至今年過年期間,車輛遭拖吊,陷入無車可用困境,才發現拖延不繳將受強制執行。於是過年後向老闆及友人借款,主動到屏東分署,將所欠罰單與稅款全數繳清,並承諾若未來有新增案件移送,將在接獲通知後立即到場繳清。
2021年案件被移送時,男子當時尚未滿30歲,每月收入僅3萬餘元,屏東分署考量其家屬臥床急需用錢,並有房租及貸款壓力,同意其以分期方式償還欠款,但男子始終無法如期繳納;後分署查悉,男子先後有從事保險業務員、旅館員工等職務,而多次扣押其薪資及銀行存款。
此次男子於車輛遭拖吊後,自行繳款時向屏東分署執行人員表示,在車輛被拖走後才發現無車可用的困擾,在新的一年開始的這天,他下定決心,要將這些公法債權全數繳清,以免發生車輛被查封拖吊的情形。
屏東分署提醒,義務人若因經濟困難無法一次完納者,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分署申辦分期繳納。但若未依規定履行繳納義務,屏東分署將堅決採取各種執行措施,包括扣押薪資、存款及查封財產等,以保障公法債權實現,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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