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逃兵通緝8年終到案 法官:台灣始終受外在武力威脅還敢玩法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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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逃兵通緝八年終到案 法官:台灣始終受外在武力威脅還敢玩法!(記者蔡彰盛攝)

2025/02/24 23:45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原本99年就應入伍服役的新竹縣男子林榮檍,3度為了逃兵故意不申報實際居住地,以致縣府無法送達徵兵體檢通知,林男兩度被判刑仍繼續逃兵,最後更遭通緝8年才到案,新竹地院法官痛批我國始終受有外在武力威脅情況下,林男利用國家徵兵制度逃避役期,玩弄國家法令,如予輕判,無異鼓勵逃兵,最後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重判1年2月。

法官調查,林男於99年間,因妨害兵役案件判刑1月又15日,入監執行後,101年又因同樣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被判刑4月。林男為意圖避免徵兵處理,仍未將其戶籍自新竹遷出,且未申報其居住處所,致新竹縣103年役男徵兵檢查通知無法送達,讓他因未接獲通知,而無法到醫院接受徵兵檢查,事後更因已經超過役齡而除役。案經新竹縣政府移送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法官審酌我國始終受有外在武力威脅,役男徵兵制度之健全與完整、公平,當為建構當代國防體系軟實力之重要環節,被告因一己之私,以故意不申報實際居所之方式意圖避免徵兵處理,在被告之同年役男均於青年時期以一定時間完成國民應盡服兵役義務時,被告卻利用國家徵兵制度逃避役期,玩弄國家法令,背棄作為國民之義務,犯罪動機、目的及手段均不純良,更因已超過兵役法第3條所規定之役齡而除役,其犯罪所生對國家兵役制度之損害實屬嚴重。

法官認為,林男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之有效管理,且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之公平性,更損及我國潛在國防動員兵力;且被告前於99年、101年分別已因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案件遭新竹地院判處2次有期徒刑確定,於執行完畢後仍繼續逃避兵役,本次更是通緝8年後始到案,如予輕判,無異鼓勵逃避兵役行為,甚至群起效尤,恐不利於公共利益及兵役制度公平之維護,因此重判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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